跳到主要內容區
  • :::
  • 回首頁
  • 學校首頁
  • 網站導覽
  •  

115.8.4轉知行政院修正「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」第五點,並自116年1月1日生效

瀏覽數: